星期五, 7月 28, 2006

紙頭


記下來,是為了怕這樣的小事,女兒忘了。

最近,她在著手寫第二篇小說(第一篇是小五升小六之十一歲所寫)。
常常,見她,有時在電腦前打著字。拿著藍色的筆記本想著人名目錄。還有,入睡前,突然想起,跳起來,拿張面紙或紙頭,寫下一些東東。
她有時會問,你覺得一匹馬的顏色是全黑的好,還是淺啡的?
此時,我會慎重其事的對待她,如對待一個同業,一同思考起一匹不同顏色的馬對小說情節會有怎麼樣的不同的觀點。

而不是像平時一樣,她老是拿著書,湊向我要我讀一段她覺得好笑好玩的她正在享受的章節,但我老敷衍了事的看第一行及最後一行,就向老師報告閱讀完畢,她狐疑的瞧著我,:那你說,裡面寫什麼?我被質問得狗急跳牆而發瀾渣(廣東語),"反正我就是看了,但我不想告訴妳!"她就苦口婆心的再唸給我聽。

同業,我不敢自稱,但她和她老爸可能真的以後勾肩搭背出席某些同業場合也說不定,因為照這樣子看來,那拿筆的姿態,至少都會延續好些年吧,我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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